伊春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20日-5月5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厂(矿)人事局(科),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发 [2009]18号),现就我市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科目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 、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分中级、初级。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两科:专业知识与实务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二、考试时间
2009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8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名
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5月5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4月24日——5 月5日(节假日休息)。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毕业证书(学历证),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伊春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局窗口。
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4月24日——5 月5日。按省物价局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63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 月27日——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 、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件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发草稿纸。
(三)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五、考试用书
(一)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的变化,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二)考试用书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发行,我省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必须经省统一组织订购并务必于2009年5月8日前将考试用书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在主渠道发行之后,将适时公布售书网址。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及考试用书、辅导用书的订购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09年经济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