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9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9日
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0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版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0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征订考试用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 11月8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公德。
(一)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
2、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评聘非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三)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6月19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至6月19日。报考人员将在线打印出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初审合格人员由单位或个人持报名表及相关报考材料,在规定确认时间内,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2009年不设置“区直”考区,凡属银川地区的报名考生均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确认报名资格)
具体确认地点为: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中山北街1号),联系电话0951—5053609。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99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177号),联系电话:0953—2018071。
(4)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19。
(5)固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固原市政府街),联系电话:0954—2067282。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按两科收费。
(二)考试用书征订:
1、为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对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以往各版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2、我区2009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采取现场预订和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
(1)现场预订:考生可按属地原则在报名确认时间内到所在市考试报名机构预订考试用书。
(2)网上购书:考生可登录“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0E培训)”,网址:http://www.oeoe.net.cn进行网上购书。
3、为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及发放工作,请各市人事局、各单位人事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征订,确保考试用书能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各单位在组织征订时,应注意填写清楚专业和种类,避免漏订,汇总并填写好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于6月23日前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征订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xpta.gov.cn
附件: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李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