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经济师考试初级建筑专业资料 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 编辑: 2012/04/20 10:31:03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即,广大考生也开始了经济师考试复习准备,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特地为您汇编了初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

  1.工程师对索赔的审查

  (1)审核索赔申请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同时成立)

  (2)审查索赔证据

  (3)审查工期延展要求经济师培训

  □划分责任:不可原谅的延期;可原谅的延期

  □关键线路之上

  □无权要求缩短工期

  (4)审查费用索赔要求

  □承包人可索赔的费用(8类)

  □索赔计算的合理性

  □索赔计算的正确性:不可重复(综合单价);停工损失中,不能以计日工费计算,闲置人员不计算奖金、福利,一般用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机械应以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2.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反驳

  □含义:针对不合理索赔和不合理部分

  □提出质疑的可能情况:

  (1)索赔事项不属于业主或工程师的责任,而是与承包人有关的其他第三方的责任;

  (2)业主和承包人共同负有责任,承包人必须划分和证明双方责任大小;

  (3)事实依据不足;

  (4)合同依据不足;

  (5)承包人未遵守意向通知要求;

  (6)合同中的开脱责任条款已经免除了业主的补偿责任;

  (7)承包人以前已经放弃(明示或暗示)了索赔要求;

  (8)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减少损失;

  (9)承包人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10)损失计算夸大等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