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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08 16:59:10 字体:

  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比往年来的有些晚,预计报考时间:5月-6月(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标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

  ■租期

  ☆要约定期限也可不约定

  ☆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土地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土地使用条件

  ☆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

  ☆如需改变,必须由出租人向土管部门申请

  ■土地用途

  ☆符合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

  ■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权利

  ▼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使用

  ▼依法收回出租土地

  ☆出租方义务

  ▼交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及保障义务

  ▼修缮义务

  ▼妨害除去义务(不论原因是谁所致)

  ▼出租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

  ☆承租方权利

  ▼合法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要求保障正常、有效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承租方义务

  ▼保管义务

  ▼支付租金义务

  ▼租赁标的物返还义务

  ■其它条款

  【例题·多选题】【2008年试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中,出租方的义务包括( )。

  A.保管义务    B.修缮义务

  C.妨害去除义务  D.租赁标的物返还义务

  E.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中,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AD为承租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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