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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邮电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三章通信市场及竞争第三节电信管制概述的归纳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三节 电信市场准入管制
一、电信市场准入管制的目标
电信市场准入管制的最初目的是限制电信企业的数量;但是目前对电信管制机构来说,市场准入管制的目标是寻找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合理协调点,建立合理的市场结构。
1.关于电信市场准入管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 电信管制机构可以计算出市场中最佳企业数量,并使其保持最佳结构
B 市场呈现竞争不足的状况时,应加强准入管制,避免过多的企业进入市场
C 市场出现过度竞争的征兆时,应放松准入管制,鼓励更多的企业和资本进入市场
D 市场准入管制力度必须应市场变化进行
二、电信市场准入管制的实现方式
(一)许可证种类与发放方式
1.实现方式:通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实现。
2.许可证分类:
(1)单个特定经营许可证
如对主导运营商发放附带普遍服务义务的经营许可证
只需要进行资格审定,不包括竞争性选择程序
(2)总体授权型许可证
如对专用通信网络的授权
需要进行筛选,提倡竞争性和透明的许可证发放程序
3.许可证发放程序:
(1)资格审定
(2)选择程序
单一的量化标准:如通过拍卖选择出价最高的,简单、高效、透明
基于一项或者数项标准
(二)许可证制度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1.透明度——许可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许可证发放的决策也应当基于事先公布的标准做出。
2.公众意见征询
3.许可证费用
4.兼顾确定性和灵活性
5.许可证涉及业务区域的确定
6.资格审定标准和选择标准
三、我国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1.《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10年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我国电信市场准入管理具体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的电信管理局负责
(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正文部分和附件部分组成
(四)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一年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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