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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预习:消费税的检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3/21 09:34: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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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的备考必看知识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3年经济师考试!

第三节 消费税的检查

  一、销售收入的检查

  (一)一般销售方式的检查

  与增值税检查的内容基本相同。

  与增值税不同的是,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其计提税金的会计账务处理不同。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视同销售方式的检查

  其计税依据的检查方法与增值税的检查方法相同。

  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的消费税应计入相应的账户中。

  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注意其计税依据的规定:视同销售没有销售额的,它的计税依据是按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平均售价核算;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平均售价,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额)/(1-消费税税率)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检查

  1.对受托方的检查

  (1)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业务;

  (2)是否代收代缴消费税;

  注意: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中委托方纳消费税,但受托方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3)注意计税价格的规定。

  注意计价的顺序

  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2.对委托方的检查

  受托方是否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其代收消费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二、产品销售数量的检查

  (一)销售数量的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少开票,多发货,转移销售收入的情况。

  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账外结算,转移销售收入的情况。

  (二)销售数量的检查方法

  1.以盘挤销倒挤法

  本期产品销售数量=上期产品结存数量+本期产品完工数量-本期产品结存数量

  该方法适用于产成品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企业。

  2.以耗核产,以产核销测定法

  本期应出产品数量=本期实耗材料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适用于产品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运用时,抓住主要耗用材料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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