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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2013年5月2日-5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2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2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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