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 5月31日-6月12日
河南漯河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直驻漯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
2013年11月2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打印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漯河考区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报名网址为:漯河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7:00。
报名程序: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入漯河人事考试网(http://www.lh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报名点,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约为130像素,高度约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用A4纸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2、现场资格审查。漯河考区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请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3、网上缴费。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考试收费每人80元(共两科,每科40元)。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7:00。
4、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不再另行发放。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4:00。
五、考试用书征订
2013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漯河考区考试用书的预订工作在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填写报名信息时,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为严肃考纪,凡在往年考试中因作弊被通报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通报期内一律不得报考。
(六)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