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0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各单位,格尔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州、地、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我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综合管理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各州、地、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所属地区的资格审查及考试考务工作。全省共设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果洛、格尔木、石油局十个考区。
二、报考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仍执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4〕45号)规定的报考条件 .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从2011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7月4日上午9时—7月10日24时。报名时,考生须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2寸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宽114—150像素,高156—190像素),待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即可在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单科考试报名费为56元,两科合计共112元。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考试时间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进行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1年 11月5日 | 上午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准考证不再统一组织现场领取,由考生本人查询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1. 经 济 师 | 4. 初 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
3. 中 级 | 01.工商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融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险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六、考试用书征订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依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
本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专业辅导用书请考生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自行订购。
七、工作要求: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报考人数多,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必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优质服务,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考试工作任务。
(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确保网上报名工作规范操作。
(三)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确保考试公正、公平。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要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加大考试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考试各环节的安全。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及行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报考人员知晓报考信息。
(六)考试期间,各考区须由专人值班。各考区请在10月28日前将考试安排、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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