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级经济师考试代理业务的运作:
1、代理制形成的条件――了解
(1)代理关系是相当长期内的稳定关系;
(2)代理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委托关系;
(3)双方应共同遵守确定的权利;
2、代理制的产生和方式――了解
(1)代理制的产生:一般认为代理制最初形成19世纪的美国
3.代理制的方式――掌握
(1)代理权代理:
由代理商承担市场变化产生的风险,
可以分为“特许经营专卖店”、“一般代理”、“独家代理”;
主要形式是特许经营专卖店
对于名牌商品和供不应求的商品适宜采用代理权代理;大型商品流通企业适宜采用代理权代理
(2)佣金代理:
按生产企业指定的价格推销商品,按照销售额的多少提取佣金或代理费,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于生产企业,代理商不需要投入流转资金,不承担市场风险
佣金代理主要有两种形式:总代理、一般代理;
在一个新产品尚未被市场普遍接受,或者是当产品供过于求,同一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时,一般采用佣金代理方式。中小型商品流通企业适宜采用佣金代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