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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预习讲义:契税

来源: 职业培训教育网 编辑: 2011/11/30 09:32:41 字体:

  一、契税概述

  中级经济师考试契税是以权属发生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对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

  契税具有下列基本特点:

  ①属于财产税。

  ②实行一次性征收。

  ③由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人缴纳。

  ④各地的税率可能不同。

  二、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承受被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③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換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二)契税的税率

  四、契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韵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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