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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考试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
民事案件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三类:
①重大的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
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②认为应该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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