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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
从事上述(1)至(3)项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从事(4)至(7)项中的一项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
从事(4)至(7)项中的两项以上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
练习题
【例1·单选题】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之一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亿元。
A.1
B.2
C.3
D.5
【例2·多选题】证券公司经营( )业务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A.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B.证券投资咨询、证券经纪
C.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D.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
【例3.多选题】下列( )属于设立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A.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B.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C.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可以不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
【例1·正确答案】A
【例2·正确答案】ACD
【例3·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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