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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概述
1.金融市场概念
金融市场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交易机制的总和。它包括如下三层含义:
(1)它是金融资产进行交易的有形和无形的"场所";
(2)它反映了金融资产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的供求关系;
(3)它包含了金融资产的交易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包括利率、汇率及各种证券的价格)机制。
2.金融市场特点
(1)市场商品的特殊性。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是货币、资金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2)市场交易价格的一致性。利率作为货币资金价格的表现形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同市场的利率水平将趋于一致。
(3)市场交易活动的集中性。在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交易是通过一些专业机构组织实现的,通常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无形的交易平台。
(4)交易主体角色的可变性。在金融市场上,市场交易主体角色并非固定。一般来说,企业通常是资金的短缺方,往往是资金的需求者;家庭或个人通常是资金的富余方,往往是资金的供应者。企业资金也有闲置的时候,这时它就成了资金的供应者,而家庭或个人也可能成为资金的需求者。
3.金融市场构成要素: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中介。
(1)金融市场的主体。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当事人是金融市场的主体,包括企业、政府及政府机构、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居民个人。
①企业。企业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是重要的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
②政府及政府机构。政府参与金融市场,主要是通过发行各种债券筹集资金。为了防止通货膨胀,各国一般都禁止政府直接向中央银行透支,因此,利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就成为政府重要的资金来源。
③中央银行。与其他市场参与者不同,中央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筹措资金获利,而是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调节经济,稳定物价。
④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融通活动的重要中介机构,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的纽带。
⑤居民个人。在金融市场上,居民是最大的资金供给者。居民将手中的闲置资金投入金融市场,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居民有时也是资金的需求者,居民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或个体经营者为了资金周转等目的,也会到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
(2)金融市场的客体。金融市场的客体是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即金融工具,包括同业拆借、票据、债券、股票、外汇和金融衍生品等。
(3)金融市场的中介。在资金融通过程中,中介在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起着媒介或桥梁的作用。金融市场的中介大体分为两类:交易中介和服务中介。
①交易中介。交易中介通过市场为买卖双方成交撮合,并从中收取佣金,包括银行、有价证券承销人、证券交易经纪人、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结算公司等。
②服务中介。这类机构本身不是金融机构,但却是金融市场上不可或缺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咨询公司和证券评级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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