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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苏州市审计局不断强化民生审计,加大了对房屋“养老金”的关注力度。3月,苏州市审计局关于市区住房维修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阎立、副市长朱建胜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严格的收取、管理、支付制度,公开透明操作,加强各级审批,确保用好用到位,管理上不出漏洞。5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凡是审计反映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市政府由专门人员负责落实,督促整改到位。”
为落实蒋宏坤书记、阎立市长的批示精神,市监察局指派专人,对市住建局有关房屋维修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市住建局,从5月31日至8月初,对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及五个市(县)的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过程中,审计对各地好的做法进行了肯定,对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住建、财政部门各司其职,做到监管分开,责权统一。二是统一管理事项。住建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维修资金报表制度和核算办法,出台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使用指导意见,统一维修资金利息收益分摊标准。三是完善管理手段。扩展网络管理系统平台,完善缴存服务功能、使用申请功能和网上查询功能,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维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坚决查处挪用行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对相关政策进行调研,为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的地方立法做好准备。两部门对房屋维修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保障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安全,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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