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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审计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2011年度全省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2008年至2010年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含参加2010年考试省级合格标准)人员。
(二)具备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及要求
(一)《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3份;
(三)《辽宁省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2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知识及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
(五)个人业绩情况报告1份(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的主要工作情况)。
(六)个人业绩成果材料(本人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担任项目主审并撰写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3份以上,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七)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独立撰写并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核心类刊物2篇;非核心类刊物3篇),每篇复印1份,并提供原件。
各市审计局要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指导申报人员将有关材料组织齐全,装订整洁。在报送评审材料时,除《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和《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不做装订外,其他材料均用A4型纸打(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报送地点:省审计厅人事处(省政府院内);
联系人:张宏、于彦彬,联系电话:024-86892403。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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