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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审计师《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1/06/21 10:41:52 字体:

第一部分审计理论与方法

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责任

  知识点三:国家审计机关的权限

  4.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5.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6.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7.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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