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算清缴系列面授课:税法与会计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之间,存在众多的差异,如果辨析和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如何正确区分处理永久性差异和临时性差异?如何进行特别纳税调整?对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资本交易项目如何进行调整?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如何调整?固定资产的推倒重建或增加功能分别应怎样处理?……临近汇算清缴关头,很多难题迎面而来!
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特邀财税实战专家、资深税务干部李民老师,为您讲解《税法与会计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面授课程,理论联系实践、案例指导应用,全面剖析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帮助财务人员掌握最新财税政策、灵活运用会计准则,从而准确辨析会计税法差异、巧妙做出账目调整和纳税调整,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纳税、降低税负、提升收益!新内容、新方法,帮你打赢2011汇算清缴大会战!
【上课时间】11月12日(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 -16:30
【收费标准】1000/人次 (网校学员600/人次)购买
[限额100人,名额有限,欲报从速 查看更多财税面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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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层(正保教育学习中心)
【课程大纲】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原理。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讲解。
三、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税法存在哪些差异?
四、所得税会计准则对这些差异如何进行处理?
五、为什么要这样处理?作用是什么?
六、所得税会计具体应用
(一)永久性差异的调整
收入类差异调整
1、国债利息收入(国税函[2010]79号、总局2010第27号公告、总局2011年39号公告)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差异调整
3、资本交易项目的财税差异
费用类差异调整
1、超过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2、赞助支出、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3、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
4、加计扣除的残疾人工资
5、创业投资
6、超过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
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二)暂时性差异的调整
1.应收款项差异的调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差异的调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差异的调整
4.存货差异的调整
5.持有至到期投资差异的调整
6.长期股权投资差异的调整
7.固定资产(推倒重建,增加功能)差异的调整
8.无形资产(加计扣除的财税差异)差异的调整
9.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计税价格)差异的调整
10.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房地产开发的税收特色)
11.预计负债差异的调整
12.分期收款销售(短期)差异的调整
13.分期收款销售(长期)差异的调整
14.售后回购(13号公告,2010)差异的调整
1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差异的调整
16.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差异的调整
17.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差异的调整
18.纳税亏损差异的调整
19.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同09年3号函) 差异的调整
(三)特别纳税调整(资本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