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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枣人社办发【2010】44号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中央、省驻枣各单位,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 2010]299)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查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7月7日前持报名材料到市会计管理局人事工资科报名(新城市财政局办公楼1128房间)。咨询电话: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2-3314140;枣庄市财政局:0632-3324295。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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