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 编辑: 2004/01/11 14:38:18 字体: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规定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