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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行为税款有追缴期吗

来源: 编辑: 2005/09/09 18:05:52 字体:

  问:2004年底,税务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某企业1996年1月至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采取虚报的方式少缴税款,遂要求该企业补税和滞纳金。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认为追缴期已过,请问这种理解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企业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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