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设区市和县级国税局分别实施哪些税务行政许可?
问:省、设区市和县级国税局分别实施哪些税务行政许可?
答:(1)县(市、区)国税局有权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有: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设为10万元和1万元)和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2)设区市国税局有权实施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设为100万元)的税务行政许可;(3)省国税局有权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有: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设为1亿元和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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