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征收成本”,专指税务机构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它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和奖金支出;税务机关的办公用具和设施支出;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因实施或采取各种方法、措施而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为进行及适应税制改革而支付的费用等等。广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奉行成本”,除税务机关征税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还包括纳税单位或个人为按税法纳税而支出的费用。如纳税人因填写纳税报表雇用会计师、税务顾问或职业报税者所花费的费用;纳税人花在申报纳税的时间等等。但通常说的税收成本指的是前者。衡量或考察税收成本的基本指标是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比重越低,说明税收成本越小,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了较多的税收收入;比重越高,说明税收成本较大,已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以多的管理费用为代价的,国家税收的“名义收入”和“实际收入”有较大差距。降低或减少税收成本的主要途径是:在保证税收应有效果的前提下简化税制,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管理。同时,要提倡厉行节约,防止税务人员贪污舞弊,尽量给纳税人提供方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