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经合发组织协定范本”、“OECD范本”。全称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它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于1977年公布的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示范文本。该范本是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的协定范本之一。现已被许多国家,特别是被发达国家作为对外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依据和蓝本。国际联盟拟定的《墨西哥范本》(1943年)和《伦敦范本》(1946年)促使一些国家缔结了税收协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些协定范本的部分原则内容同各国税法不够协调,在条款设计和内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没有得到世界各国全面一致的接受。二战后,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即经合发组织的前身)着手修订新的税收协定范本。1961年9月,改为由24个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财政委员会继续这一工作。1963年,该组织首次公布了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草案,经过修改,于1977年发表了该草案的修订文本,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避免对所得和财产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经合发组织理事会要求各成员国,在谈判新的税收协定和修订原有协定时,能够与这一范本保持一致。
经合发范本全文共7章30条,其内容由5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协定适用的人的范围和税种范围;第二部分,协定用语的定义;第三部分,对所得和财产征税权的划分;第四部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第五部分,特别规定。
该范本比较强调对居民的征税管辖权,对收入来源管辖权所限制。由于经合发组织成员国均为发达国家,资金、技术、人员流向基本均等,因此该范本适用于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国际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