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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期间

来源: 编辑: 2003/12/08 13:51:11 字体:
    能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确立、变更和终止的时间,是税法有效运行在时间上的保证。我国税法规定的期间主要包括:(1)税务登记及变更登记期间为30日,注销登记为15日。(2)纳税义务发生期间,一般为取得收入的当天。(3)纳税申报期间,如企业所得税为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4)纳税期间,如增值税的纳税期间按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为1、3、5、10、15、30日6种情况。(5)延期纳税期间,最长为3个月。(6)追缴税款期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为3年、10年和无限期。(7)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如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间为15日,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间为收到的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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