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什么人适用,能管辖哪些人。税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最终都要归结到对人的效力。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国际上通行的税收管辖权原则包括:(1)属人主义原则。凡是本国公民或居民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要受本国税法的管辖。(2)属地主义原则。凡是本国领域内的公民或居民,都适用本国税法。(3)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既对纳税人来自本国境内的收入征税,又对本国居民或公民来自于世界各地的收入征税。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税法对人的效力,就法人来说,包括在我国境内或境外从事经营活动中国法人以及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或没有设立机构但有来自于我国的所得的外国法人;就自然来说,包括国公民、来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以及我国居住,但是有来自于我国境内收入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