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从企业所得税税制来看,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种中改革呼声较高,争议较多的。从实际征管工作来看,企业所得税征管难度比较大,征管问题比较多。企业所得税征管现存的许多问题都与企业所得税税制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关,要解决企业所得税现存问题,单从提高征管手段方面入手解决是不切实际的,有的要从改革税制方面根本解决。而企业所得税涉及企业生产、销售、投资全过程,必然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制复杂,不易掌握,所以单从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也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而要两方面配合才能更完善地解决。下面就分别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税制及两者的结合三个方面谈谈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及看法。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
从我国规定2002年1月1日及以后新办的企业由国税部门征管至今,国部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仅只有三年,在三年的实际工作中,国税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研究与探讨的文章不计其数,一方面反映了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多,另一方面还反映出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征管税种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实际工作中,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企业所得税计算复杂繁琐,企业会计不能正确计算申报应纳税额,不能及时报批应审批项目;国税部门企业所得税征管才刚刚起步,专业人才不足,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征管需求;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比较多,审批过程比较长,给实际操作带来极大不便。在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可以加强改进的有:
1、强调会计培训。实际工作中,通常情况下征收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下的税负率一般会高过采取查帐征收方式下的税负率,企业多数会要求采取查帐征收方式,可是企业会计不能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从征收工作一开始就给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带来不少麻烦。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必须通过国税部门认可的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培训,才能实行查帐征收,从源头上把好企业计算申报纳税关,避免错过须审批扣除项的审批时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纠纷。
2、国税人才培养。国税部门企业所得税专业人才太少,人才的培养要放在第一位。国税部门长期以来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算,计算相对简单,对于涉及会计知识比较全面的企业所得税计算不够熟练。国税部门经过三年来不断的对工作人员进行企业所得税专业知识的培训,积累了一部分人才。可是,面对越来越多的新办企业,国税部门所需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人才缺口也越来越大,无法满足企业所得税在征、管、查、申报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可以利用网上教学等方式在国税部门进行全员企业所得税业务考核及培训,将合格人员记录在案,在需要时及时补充调用。
3、开发计算软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会计利润相关,又不完全以会计指标作为计算指标,扣除项目比较多,计算比较繁琐,就算企业无偷、逃、税款之心,由于对政策理解的不同,正确计算出一年应申报的企业应纳税额也非易事,更何况大多数企业会计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掌握不熟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再繁琐,终究要从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中来。税务机关要本着将简便留给纳税人,把繁琐留给自己的原则,进一步确定相对易获得、比较明确的各项经济指标,由国税总局统一开发出企业所得税计算软件。纳税人只须填出对应的各项会计指标数额,就可以自动计算出应纳税额,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和国税部门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算上的分歧。
4、借力税务代理。税务代理在可预见的未来,会充分发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桥梁作用。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人员不仅精通税法,能及时掌握税收政策,而且对税务系统业务操作也十分熟悉,可以帮助纳税人专业的解决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各项审批业务。税务代理机构可以解决企业会计素质不够,对企业所得税掌握不熟的弊端,又比企业会计更具有独立性,对税务机关来说更可靠更可信。规范税务代理,企业将企业所得税申报业务交给税务代理机构处理,于自己,于税务机关都是有益的。
二、企业所得税税制方面。
从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统一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所得税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被各项后来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打上了不少补丁,是到了全面修订的时期。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兼顾我国实际,向国际税收惯例靠拢;简化税制、提高征管效率。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要进一步降低所得税税率、规范税前列支、税利分流,继续走“低税率、少优惠、严管理”的路子,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1、立法广开言路。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关系国计民生,稍有疏忽大则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小则会影响企业收入利益。在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要广开言路,利用网站、电视、报刊各大媒介,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要多方调查,征集各行业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吸收合理建议、解决现存问题。民主立法对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制定犹为重要,因为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会有不同的特征,而且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中扣除限额的比率测定,要在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大量的统计数据后才能综合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出现各式各样的特殊问题。只有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利用全社会的聪明才智,秉承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观全局,不单从税务机关征管考虑,多为纳税人着想,才能制定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符合构建和谐社会需求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
2、统一监管机构。现在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种由国、地税两个部门监管,只是过渡时期,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将企业所得税划归国税部门监管。目前,多数地区都出现过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划分不清,国、地税部门争相监管的事情。本地区就发生过一起,由以前企业改制后重新办证登记的企业,国、地税部门争相监管,企业也处于两难境地,给税务机关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国、地税两个部门不同的测评标准,对相类似企业在不同机构征管下的核定税额有一定差距,这影响到国家行政机关执法的确定性和严肃性,对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也不利。所以,分机构监管的过渡时期要尽量缩短。
3、公平竞争环境。在国外,企业所得税通行的做法是不论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只要在本国税收管辖范围都按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征税。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呼声已有三、四年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目前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或者会大幅度减少来自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收入,或者是影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缓性。但“三资”企业、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等企业长期得到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内资企业、其它地区企业的歧视,违反了WTO国民待遇原则。在当时经济环境下,对外资企业和沿海企业的税收优惠起到了吸引外资等政策导向作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差距不断扩大,中西部经济发展受到抑制,整体社会经济发展不和谐,而外商对中国的投资正处热潮,对环境破坏比较大的一些投资也同样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要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各地企业税率。
4、革新政策导向。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条款很多、很杂,对地区性企业税收优惠较多,对行业性税收优惠也多,对弱势群体的优惠也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企业所得税依然要发挥其强大的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职能,根据新的政策经济导向,走构建和谐社会之路,减少地区性企业税收优惠或增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环境保护企业等鼓励行业的税收优惠,减少对个别特殊企业的税收优惠,增加对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减少永久性税收优惠,增加限期性税收优惠。低税负能促使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国家不仅不会因此减少税款收入,还会从经济增长中获益。企业所得税要从整体上降低税率,严格征管,促进诚信纳税。
5、适当简化计算。在我国现行税种中,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比较繁杂的,它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制定企业所得税税制时,考虑到由于财务会计计帐方法的不同,企业的帐面所得是个可以调整的数额,为了更真实、更公平地获得应纳税所得额,规定了一系列对会计利润调整的要求。随着经济、经营方式的多样化,计算应纳税额面临的会计指标调整也更加复杂。有些扣除项目规定不明确、比较繁杂,不易实际操作。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中有业务宣传费,而在纳税申报表中却没有单列此栏;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限额计算基数均为收入,却又不尽相同,分别为销售净收入、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收入;再如,企业若不具实提供职工数量,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就无法起到限制作用。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经费支出特点,而适应相同的扣除项目及扣除比率有些不切实际,给执行带来一定困难。所以说,计算指标的简化明确是符合国家税收需求、适应经济发展上的简化明了,不是绝对简化;是对单个纳税人来说个体上的简化,不是对税务机关来说整体上不切实际的简化;是抓住重点项目细致详尽,对非重点项目简化合并。在企业所得税计算简化上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探讨,例如,在99年王文鼎、岳树民就提出对企业发放的工资据实列支,由个人所得税调节的建议;再如,可以制定出所有行业的总体扣除规则,再细分行业明确扣除方案。总之要保证,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合理性及计算简明性,才有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前提。
三、企业所得税征管与税制改革的结合。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很大关系。在还未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之际,要加强税收征管,加强税制改革研究,强化两者结合发展,相辅相成,让税制改革为提高征管水平辅路,提高征管水平为税制改革服务。
1、征管的方法改进利于税制的合理细化。在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制定中,会考虑实际操作中的可执行度。企业所得税征管方法的改进,管理水平的提高,表现在企业和税务机构精通企业所得税的人才不断积累增多,企业所得税计算软件的开发利用,税务代理的普及化上。这些都会给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合理细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企业所得税税种本身决定了企业所得税不能绝对简化,只能合理适当简化,并且随着经济形式、经营方式的多样化,还会进一步细化。如果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持续低下,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改革趋向过于简单,不能合理设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极强的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职能。目前是加强对企业所得税征管方法研究,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时期,从实际征管中提出对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要求,使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有更大的设计空间,更结合实际,更合理。
2、税制的改革简化促进征管的简易执行。现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不易于执行的一些方面,根本在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比较复杂,规定的扣除项目比较多,特殊优惠比较多,审批项目比较多。从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入手,统一监管机构,适当简化计算,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少地区性税收优惠,都会使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工作更简易执行,更容易制度化、程序化、更规范。现在企业所得税税制的复杂,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懂企业所得税,会企业所得税的人员增多。一项法律法规的施实很大程度上在于它的知识普及,公众对它的认同了解。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制各项条款规定如果简单易懂,扣除项目范围明确,可以促进企业和税务机构专业人才的增多,从源头上,根本解决现在还未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减少许多无意中违法的人为因素的问题。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研究,解决好目前征管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质量提高铺一条平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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