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应诉方略探究
一、被告税务机关接到法院下达的税务行政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后,应立即针对案情确定应诉人员
《行政诉讼法》与《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出庭应诉时,法定代表人可直接参加,也可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代为应诉。应诉人员代表应诉主体(税务机关)具体办理税务行政应诉事务责任重大。那么应诉人员、特别是委托代理应诉人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笔者人为,应诉人员一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以及秉公执法的品德;二要具备丰富的税收管理专业知识;三要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和专业法律知识;四要具备比较丰富的税务行政应诉实践经验;五要具备税务行政应诉资格、良好的工作习惯及超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确定了应诉人员后,应填写授权委托书,标明代理人姓名及权限,并以名字先后为准确定第一代理人、第二代理人,明确应诉的主要负责人。在应诉中,第一、第二代理人要分清主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共同搞好应诉工作。必要时还可以指定熟悉案情的办案人员担当应诉人。
二、深入研究案情,透析原告起诉状,形成应诉意见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税务机关要把研究案情,透析原告起诉状,形成应诉意见当作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具体做好“三查三对”工作。“三查”:一是查看原告起诉状副本,明确起诉人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掌握“三何”(何人起诉、因何起诉、有何请求),为下一步逐项核查做好准备;二是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处理全过程,重点审查证据、定性、适用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对全案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查找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其含义,对原则性规定要掌握相关司法解释或上级税务机关的批复、答复及相关实施细则,对政策性强的案件要掌握相关的政策规定。“三对”:一是对照法律法规看法院是否有案件管辖权、原告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符合“复议前置”规定等,如存在以上问题,应及时向法院提出;二是对照起诉状查明原告对案件争执的热点、焦点,确定答辩重点;三是对照案卷核对有无漏洞,案卷是否规范,发现问题要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适当采取补救措施。为在法定期限内迅速形成答辩状和应诉意见,税务机关要集中智能有效组织法制机关和本机关相关科(室)、具体执法人员提出的辩驳理由和主张形成具体应诉意见。内容包括:1.对案件的违法事实的认定,对已调查清楚的事实的确认。2.对可以证实违法事实的直接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派生证据,进行重新检查后做出的确认。3.对做出具体税务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校对后的确认。
三、精心做好出庭准备
(一)按法律规定期限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其有关证据材料。答辩状是在充分分析起诉状的前提下,针对起诉状提出的问题,按《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的规定,详细阐明税务案件中执法主体的主张和理由,并根据事实、证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充分论述执法主体具体税务行为的合法性,驳斥原告主张、揭示对方的错误,请求人民法院维护税务机关的正确税务处理决定。但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确有违法或不正当的,要正确对待,不能避而不谈或强词夺理。答辩状要符合法定格式,制作要注意不要反驳与案件无关的事实。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材料包括:能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做出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证明税务稽查(检查)办案程序合法的资料。
(二)草拟修订内容清晰、应辩有序,且适合应诉人员“口味”的法庭辩论提纲。1、拟订辩论提纲首先要做到三熟悉。一要熟悉案情,熟识案情每个细节。二要熟悉法律法规,即本案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法规解释,具体到条文款项。三要熟悉对方起诉状提出的具体事实证据、理由、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提纲主要阐明税务机关对原告税务违法事实的认定是正确的,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处理决定正确。另一方面要抓住对方的错误理由和引用法律法规的错误,加以反驳。
(三)模拟法庭应诉。对担负税务行政应诉义务的应诉人员,特别是新手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好的锻炼机会。模拟法庭应诉能使应诉人员的举止仪表、舌风、应诉辩驳能力,以及被告税务机关应诉答辩证据缺失等诸多问题得以暴露。为真正法庭应诉赢得修整时间和制胜机会。
四、从容出庭应诉
(一)积极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应诉人员在回答审判人员询问时,要准确清楚、简明有力。根据已调查掌握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做出全面的回答。应诉人员在回答法庭询问的同时,应向法庭全面说明税务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办案程序合法的证据(按提供给法庭的清单:①违法事实证据清单;②法律、法规、规章、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依据清单(注:应用条文要划红线);③办案全过程符合法律程序所依据的法律文件清单)。并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凿的、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积极进行法庭辩论。辩论主要是从案件的事实方面、证据的证明力方面、法律的适用性方面以及做出具体税务行为的程序的合法性方面进行答辩。1.法庭辩论策略:应诉人员要有充分准备,进行系统答辩。对原告列举的事实、理由、依据有疑问的,要用自己掌握的事实和可靠的证据反证对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等不能成立,对原告引用法律的错误要提出适用的正确的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在说明、反驳的同时提出对本案的正确处理意见。2.要善用法庭辩论技巧:一要善于听。对方提出的事实、证据、引用法律具体条款说明什么问题,都要仔细听清楚,特别要记录好重点的新提出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以便我方迅速寻求应对策略。二要善于答。要有理有据,层次分明地回答问题,不能答非所问,要反应敏捷,不能强词夺理,态度要刚柔相济。三要善于攻。要针对原告在辩论中的谬论,排列主次、逐条反驳、步步进逼、稳扎稳打。四要善于防。要针对原告的要求和提问,动用事实、证据、法律防备,使自己不至于慌乱失措,畏难退却。五要善于应变。在辩论时,要能迅速抓住辩论中突然出现的问题,运用有力的事实证据予以还击,或抓住某一法律条款的立法本意,深入论述,点破对方引用法律的随意性或片面性。六要善于归纳作结。即要善于运用形式逻辑中的演绎法、归纳法等证明论题的真实性,或归纳出原告有哪些错误的结论。七要善于辩论综合发言。在最后的总结陈词,要明确指出原告的种种错误,郑重声明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是根据原告的违法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的正确处理决定,有充分的证据证实,法律法规运用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所以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税务机关的正确处理决定。
结。即要善于运用形式逻辑中的演绎法、归纳法等证明论题的真实性,或归纳出原告有哪些错误的结论。七要善于辩论综合发言。在最后的总结陈词,要明确指出原告的种种错误,郑重声明原告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是根据原告的违法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的正确处理决定,有充分的证据证实,法律法规运用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所以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持税务机关的正确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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