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征管质量要做到“三个一”
树立“全面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思想,是搞好税收工作的前提。确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思想,就要克服单纯追求税收任务收入目标的观点,不再以践踏公正执法来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为此,一定要努力实现治税方式和治税手段的根本性转变,使治税方式由过去的管理随意型转变为规范执法型;治税手段由过去的手工粗放型转变为以计算机为支撑的现代化集约型、信息化的共享型。同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应当科学合理地下达税收任务,确立以征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为主的考核内容。
制定一套规程
制定一套科学的征管规程,建立一套与国际通行税制相接轨的税收管理体系,其落脚点必须是执法程序法治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在税收管理上必须建立一套有“规则”的、科学化的法定程序。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定岗定责定编,推行全员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其次,在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税收业务之间,建立各种信息传递卡流程作业和责任人签字交接制度,确保业务流程链条上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转和各环节之间岗位的紧密衔接。第三,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计算机税收管理系统,实现税收管理全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监控管理。
建立一套机制
建立一套内外监督的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是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关键和根本保障。一是建立以征管质量考核为主的考核制度。降低税收任务的分数占考核总分数的比例,提高税务登记率、征期入库率、案件查处率等反映征管质量指标的分数比例,促使基层单位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执法。二是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在明确岗位设定和职责划分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人。三是建立执法监察制度。监察部门定期走访纳税人、发放调查表,聘请社会义务监察员,在基层征收单位设立举报中心电话和举报箱,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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