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出口退税政策
马来西亚出口货物只退(免)销售税、货物税、关税。
生产商直接出口自产产品,免征销售税和货物税。生产商申报免税一年办理一次,需由财政部长审批,有效期一年。生产商办理免税出口时,需要向海关填报专门的免税表格,并提供出口销售发票和出口报关单。
马来西亚鼓励生产商自营出口,但近几年来专门的出口商有增加的趋势。出口商主要是通过免税购买的方式出口,但事先需逐笔报批。
具体的办理程序是:出口商先向海关提交免税申请,并填报专门的免税表格;经海关批准后,出口商获得许可免税购货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凭海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即可向生产商免税购进货物;出口商将货物出口后,填写一个专门的表格返回海关。
如果出口商从中间商购买货物出口,则不予免税,而由出口商向海关申请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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