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皇粮国税”
回顾“皇粮国税”的历史,我们发现,农业税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命脉,直接影响着朝代的兴亡。
王安石变法为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但过了十几年到徽宗时已被挥霍一空。徽宗是一个极度奢侈的皇帝,他任用蔡京、童贯,向民间任意加税搜刮,有的地方农民卖了耕牛、田产还不够缴税。童贯主管苏杭制作局,为皇室制作各种奢侈品。蔡京设苏杭应奉局,派人到各地搜罗奇花异树怪石(称为“花石纲”),调用无数车船运往京城,用来建造新的宫殿。蔡京过生日,全国各地官府都要送礼,称为“生辰纲”。《水浒传》对此有所描述。蔡京“举天下财而尽用”,在民间强取豪夺,直接引起了北方的梁山泊农民起义和南方的方腊起义。值得说明的是,《水浒传》描述的宋江征方腊缺乏史据。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了,但北宋再也无力抵抗金兵南侵,连徽宗及其儿子钦宗也被金兵掳去。
两税制名存实亡
南宋的经济比北宋有更大发展,但两极分化也更严重。文官、武将、地主、商人兼并土地的规模比北宋更大,少者占田几千亩、多者占田几万亩、几十万亩。投降派将领张俊占田最多,有60多万亩,抗战派将领岳飞占田最少,也有1000多亩。田税仍实行“两税制”,但又新增许多税种。有“经总制钱”——一切民间钱物交易,每千文征三十文;有“月桩钱”——农民每月向官府缴纳军饷;有“报账钱”——也是一种军饷;有“和预买”——说是向农民买绢,实际并不给钱;有“科配”——一种随时可征收的摊派,等等,不一而足。南宋赋税比北宋重好几倍,但这些税并不由大地主们承担,而是由自耕农和佃户们承担。若没有外族入侵,南宋迟早也要被农民起义推翻。
北方的金朝统治者还带有奴隶主的野蛮性,公开掠夺,侵占民田,对广大自耕农和佃户除了征“两税”外,还要按产业征“物力钱”,按军事需要征“军需钱”,农民还要承担繁重的兵役和夫役。
蒙古灭金30多年后定国号为元,几年后又灭南宋,元朝在北方和南方实行两种不同的赋税制度。在北方,丁税、地税并行,每丁每年纳粟三石,或每亩每年纳粟三升,但丁税、地税不兼收。田少(百亩以下)者,丁税大于地税,纳丁税。田多者,地税大于丁税,纳地税。标准田亩产一石,纳粟三升,税率仅3%,这有利于富人。田少者纳丁税三石,税率要高得多,这不利于穷人。马对于蒙古人很重要,官府每年要向农民征收马草和饲料,隔些年还要无偿征集马匹。在江南,忽必烈仍延用南宋的“两税制”,但正税之外的杂税则基本免除,以安抚人心。忽必烈以后的皇帝,一个比一个昏庸,朝廷明文规定的赋税并不算重,但农民的负担却越来越重。其原因是:蒙古统治者还具有从草原上带来的奴隶制、农奴制色彩,战时喜欢掳掠,得天下后还常常在税收之外粗暴地征集民力、物力;蒙古各级官员都没什么文化,公开索要财物而不知耻;朝廷不懂理财,财用不足就滥发钞币,使物价持续上涨,直至几十倍。蒙古贵族统治北方130多年,统治南方80多年,历代皇帝竟都不通晓汉语汉字,王公大臣更是拒绝汉文化,因而汉人对他们就没有认同感。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几年,全国各地到处暴发农民起义,朱元璋的军队是其中最强劲的一支。
两税制回归和一条鞭法
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当了皇帝后比较体恤农民,表现为惩治贪官,轻徭薄赋。他规定,官吏贪污60两以上的就斩首示众,贪污少点的也要剁指、断手。洪武十八年,他下诏尽逮害民官吏赴南京筑城。赋税制度则回归唐中期、宋初期的两税制,但更详细。规定:按田地种类分别纳税三升、五升、八升、一斗二升。那时,亩产量一般在一石以上,那么税率则为3%~12%,介于“三十税一”和“什一税”之间,不算重。徭役是按人丁多少、打粮食多少来派的,这有利于穷人。较轻的赋税可以刺激农民在当地安居乐业,在迁移地开垦荒地。元末打了十几年仗,中原和南方很多地区荒无人烟,所以,明初移民量很大,山西洪洞县老槐树的传说至今不衰。在与民休养生息的几十年中,人口在恢复,耕地在扩大,粮食在增产,税粮逐年增加。《明史。食货志》记载:是时,宇内富庶,赋税收入充足,除了京师存粮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库也积存甚丰,以致腐烂不可食。
可是,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痼疾,明朝也不例外。明开国百多年后,纳税的田地从800多万顷下降到400多万顷,其中河南从140多万顷下降到40万顷。这一半的土地都被皇家、王府、勋戚、官僚、地主兼并去了,而且不纳税,采取的手法是:把应纳的赋税细分后摊派到本地农户身上;把自己的地假寄逃户、绝户名下;买田不承担赋税,赋税仍由卖田的农户承担。纳税的田少了一半,但朝廷的赋税只少了1/10,可见自耕农、佃农的负担加重了多少。
上一篇:民国时期的烟酒税管理机构
下一篇:明清时期的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