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虚开发票 不到半年即被查处
这次稽查速度快,但也颇费周折。月初,宁波市地税局稽查局为查一偷税案,请求金华市局协助调查几份公路货运专用发票业务的真实性。这些发票专用章印鉴的名称为某股份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却未曾领用这些发票。最后凭发票联上注明的开票人“金某某”,才知这几份发票为该公司下属一分公司购领使用。谁料稽查人员到该分公司查证,从1999年 1月至 12月,都没发现这些发票。
这些发票到底源于何处?是否为假发票?针对疑点,稽查员分析讨论后决定,兵分两路,查个明白。一组继续从其他年份的发票中查找;另一组立即传讯开票员金某某。金某某一到办公室就问是查什么发票,当得知是查开往宁波通达汽车特快件托运部的发票时,一下子变得惊惶失措,脸色也由红变白,站在办公室门口讷讷地说:“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没想到这么快。”接着,她又若无其事地对稽查员说:“发票你们不要找了,所有的资料都在我家里。”但当令她即到家中取时,她又犹犹豫豫了,一会儿说:“你们不要急,资料我下午会拿来的。”一会儿又说,资料也可能在办公室,还装模作样地寻找,使得稽查一无所得。
这时,在分公司找发票的小组传来了令人兴奋的消息:已从2000年的发票存联中找到一本发票,其他仍在进一步查寻中。从找到的这本发票看,开往宁波通达托运部的发票存在开大头小尾票偷逃税费的严重违法行为。为此,稽查科长徐丽光赶赴一线督办,找金某某谈话,交代政策,希望她配合稽查,争取从宽处理。此时,金某某只好乖乖地回家取来了有关材料,并供述了违法行为。
经查,金某某开具的发票全部是2000年11月份领用的,是由义乌一出租汽车公司经理王某介绍,为一姓胡的老板开的。9份发票全部大头小尾开具,存根联金额合计为470元,而发票联金额合计则为330340.95元,隐瞒应税收入329870.95元,而发票联上的开票时间都是胡某自己填写的,所以,稽查人员一度难破迷律。
通过延伸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纳税行为,现已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补税罚款24万余元的严肃处理。
下一篇:“藏”在蜡烛里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