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报送的报表
问:2007年年报应该报送哪些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所以,贵公司在申报年报时需要报送上述文件规定的资料。
上一篇: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问题
下一篇:收到财政科技拨款是否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