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免税期间弥补亏损的相关问题

来源: 编辑: 2007/05/29 10:09:46 字体:

  : A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份,并于当月实现第一笔销售收入。因该公司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可免所得税5年。因考虑2000年公司亏损,且税法有根据,未满半年的可选择第二年免。A公司决定申请并得到税务审批,同意由2001年1月1日开始到2005年12月31日免所得税。2000年(非免税期)该公司亏损200万元,2001年亏损100万元,2002年盈利180万元,2003年亏损50万元,2004年盈利110万元,2005年亏损20万元。2006年(过了免税期)当年盈利90万元。请问老师,该公司2001-2006年每年的可弥补亏损额都是多少?谢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的超过5年。5年内不论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这里所说的亏损,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如果您说明的亏损额为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则弥补亏损情况分别如下:

  2000年亏损200万元;

  2001年亏损100万元,无法弥补2000年亏损,累计亏损额为300万元,但是开始计算亏损弥补期和税收优惠期间;

  2002年盈利180万元,应先弥补2000年的亏损180万元,以后年度剩余弥补亏损额为300-180=120万元;

  2003年亏损50万元;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亏损额为120+50=170万元;

  2004年盈利110万元,可以用于弥补2000年亏损20万元,2001年亏损90万元,以后年度剩余弥补亏损额为170-110=60万元;

  2005年亏损20万元,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亏损额为60+20=80万元;

  2006年盈利90万元,为2001年亏损弥补最后一年,所以2006年应当弥补2001年亏损10万元,弥补2003年亏损50万元,2005年亏损20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由于已经过了税收优惠期限,所以2006年当年应该计算缴纳所得税。

  :如果2006年度只盈利70万,那么2005年亏损只能弥补10万元,剩余未弥补完的10万元以后年度再不能弥补了是吗?

  :不是的,剩下的未弥补完的10万元亏损是2005年的亏损,2005年的亏损可以在从2006年起的五年内进行弥补,所以06年未弥补完的05年的亏损还可以再延续4年进行弥补。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