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关于房地产企业退房交纳税金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8/04/30 08:55:17 字体:

  我公司原售A业主一套房,房款为290000.A 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将房退还给我公司,退房款为350000.我司重新将房出售,售价为360000.现我司需将原A 的购房发票作废,并开具新的购房发票。请问,我司应如何办理?应补交哪些税费?对于A应交纳的税费,我司是否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问:1.我司应如何办理?应补交哪些税费?

  答:业务实质A与公司是销售退回,公司再销售,公司与A的处理,如果在当月开具发票未申报纳税,直接作废。如果跨月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回企业的收入。

  公司再销售的处理,重新开具发票,按360000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问:2.对于A应交纳的税费,我司是否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答:这里A是退货,不涉及相关纳税义务。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