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年内又增4大税收优惠 南京再推新政救市
购买144平米以上的高档房,税率不但由4%调整为3%,政府还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普通住房发放购房补贴期限延长3个月;2年以上住房转让的,个税最高返还4成……
在国家、江苏省意在促进房地产发展的“意见”相继出台后,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4日市政府批转的市房产局等部门《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南京市出台的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1年,这意味着,与之前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相比,南京人明年买房、卖房又增加了4大税收优惠利好。
“2年”年限怎么算,政府首次有了明确解释
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23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南京市24日出台的新政明确,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项利好的执行期限暂定为一年。
对于“2年”年限计算的起始时间,政府首次有了明确的解释。南京地税局总经济师唐跃昨天称,将按照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孰先的原则制定。即先办房产证的,就以办房产证的时间为计算“2年”的时间节点;先缴契税的,就以契税完税发票上的时间为计算“2年”的时间节点。
2年以上住房转让,个税地方分成部分返还
按照新发布的《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个人转让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中不足4成、缴纳给南京市政府的地方收益部分,将通过补贴的方式返还给个人。
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将如何征收?南京地税局总经济师唐跃解释说,市民目前卖房仍可自由选择按照转让全额的1%,或者差额部分的20%缴纳。“2年”的计算标准也是按照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孰先的原则执行的。
唐跃称,市新政里的表述是:“对个人转让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地方分成部分给予补贴。”因为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属于纯收益部分,需要向国家和地方缴纳个税。个税中的40%要交给省市地方政府,另外的6成是交给中央的;今后南京地方分成部分(20×20%×南京市政府收益的个税的百分比)将全部返还给卖房者。
买高档房,相当于只交2%的契税
买高档房也能拿补贴,这是24日出台的新政中最吸引人的变化。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23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南京市明确,该市144平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高档房税率将由4%调整为3%。在此基础上,《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还明确,南京市政府部门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这相当于买高档房只要交2%的契税。
买普通住房,发补贴时间延长3个月
今年9月,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南京20条”(《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原规定在2008年l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期间购买普通住房,可享受补贴。24日出台新规将发放时间整整延长3个月。
《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明确,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暂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南京市9月下旬出台的“南京20条”也将由原先的2009年9月30日延长到12月31日。
卖套百万元的房子 最高可少交7万多元税
新政实施后,卖房者缴税能省多少钱?南京地税局总经济师唐跃给记者算了笔账。他说,如果卖房者的房子是普通住宅,正好卖的是100万元的房子,根据老政策要是居住不满5年,政府要按照100万乘5.5%征营业税;但按新政,现在卖房者只要住满两年,这5.5%的营业税以及城建税等都可以不征了。此外,原来房价卖到100万的时候,万分之5印花税和1%土地增值税都是要交的,现在不管住了几年,卖房都不用交。也就是说如果卖房者卖的是两年以上不到5年的房子,光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就是6.5个点,等于说6.5万不用交了。
唐跃说,目前卖房者个税的40%要交给省市地方政府(另外的6成是交给中央的),现在只要住满两年了,明年起个税南京地方分成部分(20万×20%×南京市政府收益的个税的百分比)将全部返还给卖房者。
那卖房者两年以上不到五年的房子,总额能省下7万多元。
放宽“9070”套型比例 大政策助开发商“过冬”
除了公布南京市民明年购房、卖房税收方面的优惠外,昨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两项帮开发商“过冬”的利好政策。
《意见》明确,鼓励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对于住房套型比例控制的要求,由原来的“严格控制“调整为“鼓励提倡”。今后新出让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按此要求办理。对于已出让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中有套型比例要求的,在规划部门审批规划方案时,不作刚性控制,可以酌情放宽住房套型比例。
以往很多商品房建设项目要求45%以上的户型是要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南京此次新政是不是意味着“9070”政策放宽了?
对此,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张际宁解释说,南京还是鼓励开发商商品房建设以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对于已经出让的项目可以做一些适当调整,有调整需要的,开发商需到规划局进行审批。但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这些政策性住房原则上还是要保持9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此外,新政还规定,南京9月19日以前拿了地的开发商可调整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和项目的开、竣工时限。
调整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时限,及“9070”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保证开发商企业资金链不断裂,以及更好地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调控所建的住宅的套型比例。由于土地出让金这一块占据了开发企业相当一部分的资金,这一政策的出台给予开发商相对宽松的时间保证资金的流动,避免出现因资金压力楼市过度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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