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产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石化业囊括了很多生产部门,如炼油、乙烯、农药、化肥、橡胶助剂、合成材料行业等,行业经济总量占我国工业经济总量的20%,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石化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对石化产业主要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国家出台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对石化产业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如对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消费税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并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促进石化行业提高科技水平、提升效益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石化行业的固定资产价值高、数量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出口退税
从2009年4月1日起,国家将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硫酸锌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将甲醇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六氟铝酸钠、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等化工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