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美国树脂征收反倾销税
10月1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聚酰胺-6,6切片(一种合成树脂)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并决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对进口自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该产品征收最高37.5%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该类进口产品价格大幅上升。自2006年2季度开始,该种类进口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从2193美元每吨上升至2008年1季度的2667美元每吨,增长约22%。
商务部公告称,调查机关于2009年6月25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2009年10月1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近段时间以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十分频繁,油井管案、轮胎特保案硝烟未尽,钢铁行业纷争又起。
10月6日,欧盟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至39.2%的最终反倾销税。而随后一天(10月7日),美国商务部也宣布,将对中国出口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至8月,共有17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79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约100.3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2%和121.2%。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态势仍可能继续蔓延。7月中旬,世贸组织预测,2009年全球发起反倾销数量将达437起,是历史上世界发起反倾销数量最多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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