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越南:免除未来10年农地使用税

来源: 商务部 编辑: 2010/12/17 11:54:37 字体:

  据越南《劳动报》12月16日报道,15日越南主席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农地使用税减免的55/2010/QH12号决议,决议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决议规定:对服务于研究、生产试验的农地,一年内至少种一季水稻的果林用地,盐田用地免征农地使用税。对政府交付给贫困户使用的农业用地免征农地使用税。对政府交付给农民、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农地,合作社社员、农场和林场员工依法承包所在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农地免征农地使用税。此外,决议还对农地使用税减征,农地交付额度和农地使用权转让额度作了规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