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代夫:旅游新税种开始生效
从1月2日起,马尔代夫政府正式向国内旅游业经营单位征收新的税种,新税种将对包括旅游岛房费、游轮住宿费、餐饮消费、岛际交通、水上娱乐在内的一系列旅游服务项目征收3.5%的“旅游产品及服务税”。
马尔代夫财长Mahmood Razee表示,由于马尔代夫没有企业所得税,新税种将使马尔代夫政府得以向旅游岛经营者筹集足够资金用于公共开支,并减小政府对进口关税的依赖。旅游业团体则表示,新税种可能会导致增加游客的旅游成本,削弱马尔代夫旅游业的竞争力。
从1月2日起,马尔代夫政府正式向国内旅游业经营单位征收新的税种,新税种将对包括旅游岛房费、游轮住宿费、餐饮消费、岛际交通、水上娱乐在内的一系列旅游服务项目征收3.5%的“旅游产品及服务税”。
马尔代夫财长Mahmood Razee表示,由于马尔代夫没有企业所得税,新税种将使马尔代夫政府得以向旅游岛经营者筹集足够资金用于公共开支,并减小政府对进口关税的依赖。旅游业团体则表示,新税种可能会导致增加游客的旅游成本,削弱马尔代夫旅游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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