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外籍航空公司强烈反对征收歧视性收入税
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7月29日报道,根据菲律宾国内税务局发布的2011年11号法令,在菲运营航空线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必须缴纳5.5%的收入税,其中包括3%的普通承运人税(以毛收入为税基)和另外2.5%的所得税(以所有货运客运收入为税基),而这一税收菲籍航空公司无需缴纳,其他国家也不向外籍航空公司征收该税。7月27日,航空公司代表委员会(代表30家运营菲律宾线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向菲财政部长普利西马致信强烈抗议这一歧视性做法,菲财政部尚未置评。
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7月29日报道,根据菲律宾国内税务局发布的2011年11号法令,在菲运营航空线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必须缴纳5.5%的收入税,其中包括3%的普通承运人税(以毛收入为税基)和另外2.5%的所得税(以所有货运客运收入为税基),而这一税收菲籍航空公司无需缴纳,其他国家也不向外籍航空公司征收该税。7月27日,航空公司代表委员会(代表30家运营菲律宾线路的外籍航空公司)向菲财政部长普利西马致信强烈抗议这一歧视性做法,菲财政部尚未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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