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解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第4号

来源: 编辑: 2012/03/22 10:27:37 字体: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原因?

    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闽政[2011]103号)规定:原《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住房二级市场的通知》(闽政[2001]43号)停止施行。因此,闽政[2001]43号原文中规定的“个人首次上市出售房改房,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也一并停止执行。

    二、此次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答:此次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即日起,对个人出售房改房(包括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取得的所得,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而是与出售其他一般房产相同,对出售有增值但不符合其他个人所得税免税条件的,按住房转让全部收入的1.5%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此次调整后,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此次调整后,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个人出售住房虽有增值的,但只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经产权人向代征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声明,经代征人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审核后,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直系亲属直接的房产赠与,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asha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