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政厅获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财政部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情况的通报(财税函[2010]6号),财政厅荣获“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先进单位”,财政厅税政处王敏、咸阳市财政局张戈林荣获“先进个人”,这是自2001年以来财政厅连续第9次荣获此项殊荣。
在每年进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中,财政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与国税、地税、统计和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积极做好调查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09年调查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
一是参与了财政部税源调查分析和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指标体系设计工作。
二是召开了全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并指导全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报表填报工作。共布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2900户,通过审核上报财政部2547户,超过总任务的155%。
每年进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为完善企业所得税政策,为地方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开展财源建设提供有力地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省的税源调查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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