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改善民生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地税局按照“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采取合理有效的征管手段,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税收惠民的好处。
一是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6年以来累计为3698户下岗再就业人员减免税额353.65万元。二是落实个人住房交易税收政策,2007年至今减免税收27828万元。其中为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减免契税6355万元;个人销售购买(不足和超过规定年限)普通住房减免营业税20049万元,非普通住房减征营业税1424万元。三是落实国家上调纳税起征点政策,2008年以来,累计办理不达起征点户9785户次,使其免于缴纳营业税收。四是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年至今累计为86户次减免企业所得税42008万元。五是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373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23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