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节能服务公司暂免征收营业税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税务部门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重庆市的节能服务公司将获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营业税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税收优惠的实施将使重庆市节能服务企业投资收益率明显增加,并带来更多利好。
除上文提到的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时,暂免征收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在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谓“符合条件”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应符合技术要求;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容应符合规定,等等。
“我们预计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使企业的投资回收益率增加一成左右。”重庆市华夏节能科技公司的徐经理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例如,这些利好政策会带动大量社会资金的投入意愿,从而会降低我们企业的融资成本。”
重庆市目前通过国家备案审查的节能服务公司共有10家。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税收优惠的实施显示出国家正大力扶持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在目前房地产等投资市场低迷的背景下,可以预见节能行业将出现一轮资本聚集和高速发展的时期。
下一篇:重庆:单月税收首次突破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