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国税“十一五”期间车购税突破3亿
“十一五”期间,楚雄市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车购税政策,狠抓车购税税收征管,五年来共组织入库车购税税收3.38亿元,突破了3亿元大关。
“十一五”以来,国家为拉动内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相继出台了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低税率、节能减排以及家电下乡等一些优惠政策后,极大地刺激了车辆消费,私家车的数量逐年增加,促进了车购税的大幅增加。此外,为方便办理车辆落户,部分县新购车辆直接到市国税局缴纳车辆购置税,使车购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市国税局逐年征收车购税的情况为:2006年3850.85万元,2007年4550.51万元,2008年5667.51万元,2009年7964万元,2010年11718.73万元,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0%左右,车购税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
为做好车购税征管工作,该局坚持执行车购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地验车制度,坚持车购税异常发票“一条龙数据”清分比对的调查落实制度,坚持机动车经销商发票开具环节的监管制度,坚持最低计税价格制度等,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创新车购税征管手段。积极推行车购税银行卡刷卡、转账和pos机刷卡缴税等多种缴纳方式,委托交警部门代征山区乡镇的摩托车、农用车车购税等,努力提高征管的质量;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以“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模式为平台,积极提供办理车购税特殊业务的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等,不断提高前台窗口的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