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受益 年纳税额降四成
8月1日起,河南省交通运输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部分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纳增值税。5月31日,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国税局副局长王淑君等,并请他们就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利好效应和对河南省经济结构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剖析。
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受益
此次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标准提高至500万元,达不到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试点税收政策,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低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税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据王淑君介绍,从已试点省市情况来看,营改增后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面超过了70%。但也有很少部分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业在试点初期会有所增加,不过随着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一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
小规模纳税人将普遍从新规中受益:以服务业为例,一家年销售额400万元的企业,依据原先标准,每年需纳税约20万元。但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将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每年只需纳税11.65万元,年纳税额下降了约40%。
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
有统计显示,2012年河南省服务业占GDP比重仅为30.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个百分点。
营改增试点行业主要为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等行业,将刺激相关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作用。同时,营改增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试点政策同样提到: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
作为大力发展制造业、对外贸易活跃度年年飞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的省份,营改增这一结构性减税的红利无疑将对河南省引进企业、出口商品和服务起到促进和推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