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餐饮企业应在地税局还是国税局缴税?
【问题】
听说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有变化,请问按照新政策新办的餐饮企业应在哪里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自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餐饮企业应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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