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享受出口退(免)税的出口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09/04/20 09:28:10 字体:

  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具体有下列8类:

  第一类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商务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对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汇总到出口企业总部统一向其主管部门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对只是提供货源,而没有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市(县)外贸企业不能申报办理退(免)税。

  第二类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以及经省商务厅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度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第三类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等。这类企业,既有出口货物生产功能,又有出口货物经营(贸易)功能。对此,凡是执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无生产实体、仅从事出口贸易业务的,可比照第一类外贸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凡是有生产实体,且从事出口贸易业务,执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可比照第二类自营生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

  第四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五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

  第六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合资连锁企业(简称“商业合资企业”),其收购自营出口业务准予退税的国产货物范围,按商务部规定的出口经营范围执行。

  第七类是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企业,包括以下几类:

  (1) 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

  (3) 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4)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

  (5)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的企业。

  (6)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

  (7)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

  (8)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

  (9) 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10)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且符合国家投资产业政策目录项目的国产设备。

  第八类是其他形式的企业,包括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其他组织和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个人(包括外国人)等。

责任编辑:希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