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应按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分别处理:
(1)无关联交易情况下的披露
在母子公司之间无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应当披露最终控制的母公司、直接控制的母公司以及所属子公司的关系。例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A公司的母公司为M公司,M公司的母公司为F公司,F公司的母公司为W公司,A公司下面又有若干子公司和孙公司,A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时,应当披露A公司与其直接控制的母公司M公司的关系、与最终控制的母公司W公司的关系,以及A公司所属的直接或(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孙公司的关系。
(2)存在关联交易情况下的披露
在母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均应披露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易各方的关系及性质。例如,上述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与F公司发生交易,则在披露关联方关系时,除应按无关联交易情况下的披露原则披露外,还应当披露A公司与F公司的关系,以及B公司与F公司的关系。